現在在大城市中,地鐵成了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,地鐵雖然帶給大家便利,但是近幾年來,地鐵不再安靜如初。那么,地鐵踩踏事故由誰來負責那?
地鐵踩踏事故的責任:
乘客購票進站后,乘客與地鐵公司之間便形成了合同法律關系,地鐵公司應保證乘客的乘車安全。因此,若地鐵里發生踩踏事故,地鐵管理方沒有盡到管理義務,比如沒有及時采取措施限制進站乘客,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規定:“從事住宿、餐飲、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組織,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,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,法院應予支持?!?
在公共場所預防踩踏措施:
1、舉止文明,人多的時候不擁擠、不起哄、不制造緊張或恐慌氣氛。
2、發現不文明的行為要敢于勸阻和制止。
3、盡量避免到擁擠的人群中,不得已時,盡量走在人流的邊緣。
4、應順著人流走,切不可逆著人流前進,否則,很容易被人流推倒。
5、發覺擁擠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來時,應立即避到一旁,不要慌亂,不要奔跑,避免摔倒。
6、陷入擁擠的人流時,一定要先站穩,身體不要傾斜失去重心,即使鞋子被踩掉,也不要貿然彎腰提鞋或系鞋帶。有可能的話,可先盡快抓住堅固可靠的東西慢慢走動或停住,待人群過去后,迅速離開現場。
7、若自己被人群擁倒后,要設法靠近墻角,身體蜷成球狀,雙手在頸后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。
8、在人群中走動,遇到臺階或樓梯時,盡量抓住扶手,防止摔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