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某某等利用美團訂單,虛構和刷單等方式牟利,涉嫌詐騙罪,劉波律師辯護成功,檢察院不予起訴。
案情簡介: 趙某與張某某等人與美團合作,后張某某等人涉嫌虛假刷單,被朝陽區公安局以詐騙罪立案。
辦案經過: 劉波律師接受委托后,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,及時閱卷,與檢察官溝通了解案情和退賠金額,并向檢察院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見書、不予羈押申請書、審查不予起訴法律意見書和量刑意見書,多次溝通后,檢察院多次退回補充偵查,最后認為犯罪嫌疑人證據不足,不予起訴。
辦案結果:檢察院采納了建議,不予起訴。
辦案心得: 刑事案件應及時介入,及時會見,及時閱卷,及時和公安案件承辦人、檢察官和法官溝通,充分了解案情,注重細節,及時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、不予批捕法律意見書、不予羈押申請書、審查不予起訴意見書、量刑建議意見、辯護意見等,最大限度地縮短被告人刑期,減少可預見性損失。本案重點在于細節分析了犯罪嫌疑的身份、職務等,閱卷后分析卷宗和案件的客觀情況,以當前的證據分析、判定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。